投資推廣署
輸入內地人才計劃
有意來港工作的內地專業人士,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出申請。本計劃不限行業。
除了一般的入境規定外,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要求:
- 已確實獲得聘用,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,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
- 薪酬福利須與市場水平相若
-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、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相關經驗和成就
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設有多項優化措施:
- 放寛逗留期限模式,由「2+3+3」年,改為「3+3+2」年
- 放寬申請資格:如擬引入人才的職位屬「人才清單」表列的51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,或招聘的職位年薪(計及房屋津貼等其他附帶福利的整套薪酬福利條件)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,僱主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,可直接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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